9月全国政策项目精选推荐(第三周)
2019-09-172407


深圳市

 

2020年深圳市贷款贴息申请

截止申报时间:2019年10月11日(网上申报)

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元

 

 

①申报条件:
(一)申请项目属于深圳市银政企合作项目库入库项目;
(二)申请单位为原入库项目承担单位;
(三)申请单位已获得合作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贷款,且贷款用于该项目的研发;
(四)同一笔贷款利息未获得我委或市其他有关部门的资助支持。

②扶持力度:
事后资助,贴息比例按中国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80%计算,小微企业100%。单个企业贴息支持的贷款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19年度深圳市企业研发资助

截止申报时间:2019年10月11日(网上申报)

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元

①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的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法人(发证时间为2016-2018年),或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纳统年度为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法人;
(二)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应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并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已如实填报科技统计报表;
(三)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上年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四)企业诚信良好。

②扶持力度:
按10%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019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结题项目

截止申报时间:2019年10月10日(网上申报)

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元

 

①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软科学研究能力,有相应研究人才、设施设备和配套经费。
(三)申报一般项目的,必须是在罗湖辖区登记注册的单位。

②项目收益:
申请计划项目经批准立项,并由项目承担单位与区科学技术局签订《合同书》后, 拨付50%。项目实施6个月,区科学技术局检查项目中期进展情况,确定后期资助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计划项目的,拨付剩余的50%。

 

2019年度深圳市人才伯乐奖申领

截止申报时间:2019年10月15日(网上申报)

资助金额:最高200万元

 

①申报条件:
(一)从市外新引进的人才,是指从市外(海外)引进且经我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和B类人才。
(二)所引进人才应当为2018年1月1日之后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申报时仍在职且已在深全职工作9个月以上。地方级领军人才还应当办理正式引进手续。引进时间的计算,以劳动(聘用)合同、在深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引进审批时间中最早的时间为准。
(三)人才团队应当为2018年1月1日之后入选的省、市重点人才团队。每个人才和团队只能由一个单位申报(不含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申请),且只能申报一次;团队内的个人不能作为新引进人才重复申报。

②扶持力度:
(一)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杰出人才,奖励20万元;每引进一名经深圳市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和B类人才,奖励10万元;每个新入选省、市引进重点人才团队,奖励15万元。
(二)由符合深圳市杰出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作为团队带头人的创新创业团队,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经深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可申请最高至200万元的奖励。
(三)人才资源服务机构协助我市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经我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的,奖励5万元。

 

2019年第二批重大科技基础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扶持计划

截止申报时间:2019年9月25日(网上申报)

资助金额:最高200万元

 

①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深圳建设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牵头单位或共建单位,可联合该领域具有顶尖研发实力和一流科研队伍的其他国内合作单位共同申报。对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明确一家单位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并由牵头单位会同协作单位共同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以合同或合作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在项目实施中的合作模式、任务分工、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关系。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牵头单位的全职研究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应领域具备突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主持过相关领域的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担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主任;
2.曾主持过国防领域863、973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担任国家重点型号任务副总设计师及以上;
3.曾担任过国际著名科研机构(如世界排名前200大学、欧美国家实验室等)正教授,曾主持过多项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重大科研项目;
4.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并为主要完成人。
5.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总投资累计应超过1000万。
(三)申报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应以关键器件、核心软件、整机系统研制为目标,提出可量化考核的总体目标和关键节点考核指标。

②扶持力度: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扶持计划原则上每个研究方向只支持1个项目。项目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总投资的10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4000万元。资助资金根据项目关键节点指标完成情况和检查评估情况分期拨付。每个领域累计资助资金不超过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总投资的10%,且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


2019年度南山区科技金融贴息资助计划

截止申报时间:2019年9月30日(网上申报)

资助金额:最高200万元

 

①申报条件:
(一)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企业;
(二)经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http://www.htefol.org/)申报,并在贷款前取得放款确认书;
(三)从区科技主管部门的合作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并按期还清贷款本息。


②扶持力度:
利息补贴比例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对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广州市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开办奖励

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在南沙区新落户的人工智能企业,落户后3年内,可申请一次性开办奖励,奖励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在我区经济贡献超过1亿元(含)、8000万元(含)、4000万元(含)、2000万元(含)、1000万元(含)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对具有重要带动作用或功能的企业和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给予奖励。

 

科研建设补助

人工智能企业在南沙区建设运营人工智能实验室、培训中心、展示体验中心等为本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提供研发、设计、生产、技术交流等服务的,经认定,按其建设实际总投入的30%予以补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研发投入补助

人工智能企业在南沙区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经审核后,按照其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后置补助。

 

租金及办公房产购置补贴

经认定的人工智能企业在南沙区租用场地实际开展办公运营的,按照实际租金予以租金补贴,补贴原则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50元(含物业管理等费用),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期限为3年。

人工智能企业在我区购置自用办公房产的,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人才奖励

对经认定的人工智能企业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30万元以上(科研机构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2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技术人才,按照其个人经济贡献40%比例给予特殊人才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级管理、技术人才,除享受特殊人才奖励外,还可在企业经营贡献奖中获得高管人才奖励。两项奖励总额最高为其个人经济贡献的100%。

对于经认定的人工智能企业的高级管理、技术人才,在南沙区人工智能企业中非薪金收入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投资性或“股权转让所得”收益、收入,按照其个人地方经济贡献的80%给予奖励。

对经认定的人工智能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核心技术人才,在南沙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达到60万元(含)的,可优先申请入户广州。

对经认定的人工智能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核心技术人才,可优先推荐享受我区人才政策。

 

经济贡献奖

对经认定的人工智能企业自落户当年起4年内,给予其对我区经济贡献95%的奖励。

 

金融支持

政府鼓励并协调区内产业基金投资区内人工智能企业。经审核同意,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的人工智能企业在南沙新注册或新迁入的,按照基金实际投资南沙人工智能企业资金的3%给予基金管理公司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并按基金投入资金的7%给予该人工智能企业落户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取得商业银行机构贷款的人工智能企业,按其当笔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补贴期不超过3年,每家企业累计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技术配套奖励

对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根据其认定级别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工信、发改等人工智能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的,按照100%、70%、50%的比例进行配套,配套金额分别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部分重点国家级平台项目可以不受此限额限制,可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但项目获得上级和本区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总额。

 

应用推广奖励

鼓励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加快南沙区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应用示范,对企业开放使用区内数据资源,重点支持落户南沙区人工智能企业在参与南沙区示范性项目建设,南沙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支持开展人工智能示范性项目建设,项目方案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

 

成都市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经费资助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元(事后补贴)

 

①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为“中科院或工程院院士”、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在蓉高校院所或外地来蓉高层次人才,以及入选“成都人才计划”创新类的高层次人才。

 

(二)高层次人才在蓉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且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50%),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

 

②扶持力度:

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10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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