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CRH”商标被外企无效?中国法院:不行!驳回重审
2019-09-233207

创新牛9月23日消息,针对外企对中国高铁“CRH”商标提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决定:驳回一审同意撤销“CRH”商标的判决,要求商评委重作决定。


“CRH”,是China Railways High-speed的简称,译为“中国高速铁路”,是我们现在出行首选的交通方式之一。

高铁“CRH”商标被外企无效?中国法院:不行!驳回重审


目前,我国高铁商业运营模式已相对成熟,甚至全球第一。但是,就这样一个知名度极高的品牌竟有一英国企业对该商标“CRH”提出商标撤销申请,试图将它无效掉。


不过,创新牛想问的是他在提出这个申请的时候,就没想到中国高铁背后14亿中国人吗?


据了解,该英国企业是德国的老城堡,英文名为CRH Group Services Limited,名列世界五百强企业的273位,也算是综合实力比较强的一家公司。在2005年的时候,该公司在中国提交对“CRH”商标的注册申请,主要分布在37类“建筑修理”上。


2006年,中国铁科院提交对“CRH”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于2009年4月正式取得商标专用权,主要类目是07类机械设备。这和老城堡的37类商标可谓是“井水不犯河水”,那么老城堡为什么要“突袭”铁科院呢?


高铁“CRH”商标被外企无效?中国法院:不行!驳回重审


原来,该案的焦点在于铁科院也把35类的“CRH”商标也注册下来了,因为35类商标是用于广告、市场营销、采购、商业中介服务等服务上,可以说是每个公司都会用得到,所以老城堡就想把把它搞下来。


在这里,英国老城堡用的是“商标撤三”这一法律程序,认为铁科院在2014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7日期间无任何正当理由就连续三年未使用商标,违法了《商标法》相关规定,故要求商评委撤销对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该案中,虽商评委同意了老城堡的诉求,但却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得到了支持,认为在该时间段内铁科院已通过高铁车载广告、工作人员胸牌、头枕照片、广告宣传发票等证据均为有效,驳回对商评委的判决,要求重新作出审判。


故此,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及铁科院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来看,这一局应该是铁科院赢面较大,因为铁科院提供了系列的、合法的商标使用证据,均为法律所认可的。现在,只有等商评委重新作出判决就行。


创新牛也相信,这一次商评委一定会作出最为公平、公正的决定!中国高铁加油!中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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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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