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gway-Ninebot专利权被侵犯一案宣判
2018-05-21889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Segway-Ninebot公司起诉浙江艾沃克科技有限公司(I-Walk)生产制造的I-Walk平衡车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一案做出了判决,宣判I-Walk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平衡车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维护了权利人Segway-Ninebot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前,Segway-Ninebot针对I-Walk平衡车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诉至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过审理后最终作出宣判:被告浙江艾沃克科技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涉案I-Walk平衡车,被告北京时尚天虹百货有限公司和被告北京达宝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许诺销售、销售涉案I-Walk平衡车。

同时,浙江艾沃克科技有限公司也被判赔偿Segway-Ninebot经济损失75万元,以及合理支出费用近16万元,被告北京时尚天虹百货有限公司和被告北京达宝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合理支出数额中的5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2017年6月,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就已针对I-Walk平衡车侵权一案作出了相关行政处理决定并在其网站上公示,同时下发了《专利侵权纠纷决定书》:责令浙江艾沃克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制造销售I-Walk平衡车,责令北京时尚天虹百货有限公司、北京达宝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停止许诺销售及销售I-Walk平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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