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地域要求: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1年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活动详情

一、补助对象

1.自申报之日起在长沙经开区内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满1年的企业。

2.符合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补助标准

对园区规模以上企业新增技术改造项目,2018年设备投资额(不含软件,下同)在200万元以上的,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具体为:对该项目设备投资额200万元(含200万元)至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部分,按其2018年新增设备投资额的2%计算补助;对该项目设备投资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其2018年新增设备投资额的1%计算补助。

三、申报方式

1.报送书面材料。各申报单位按照实施办法汇编项目资助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要求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本。 申报资料按目录、资金申报表、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真实性承诺书,依次装订;其中证明材料应包括以下几项:①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②技改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③购买设备凭证(包括购买合同、发票、设备交付凭证等复印件,进口设备还须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等复印件)④向统计部门报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

2.项目审核。采取审查书面材料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审查范围包括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政策支持范围,申报内容是否真实,报送资料是否规范齐全等。

3.项目申请材料请于10月18日之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茜熙

联系电话:0731-81887757

邮箱:jkqgc2010@163.com

地址:长沙经开区管委会行政楼Q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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