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注册满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上一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工业产值(营业收入)在6亿元以上。
项目收益:
1、工业总部企业:年工业增加值增速超过15%的,按照年工业增加值新增量的4%予以奖励,年产值30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年产值10亿元以下的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服务业总部企业:营业收入增速超过30%的,按照营业收入增长额1‰予以奖励,年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的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时间:
2019年9月28日9:00至2019年10月18日18:00(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