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以规模为门槛,资助对象为拥有300辆及以上营运城市配送车辆且其中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不少于100辆的企业;或拥有纯电动冷藏车、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不少于50辆的企业;以效率为考核标准,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在深圳市内行驶里程达到1.5万公里/年(1250公里/月);
项目收益:
参照国家补贴标准制定地方运营资助标准,对2017年及以后新上牌且运营达标的纯电动物流车予以运营资助。单车资助总额按三年累计不超过国补的50%的标准确定,逐年考核,分三年发放。
申报时间:
2019年9月26日10:00时至10月10日17:00时(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