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2019年“大专项+任务清单”(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
最高400万元
地域要求:广东省
1年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服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活动详情


申报条件:

(一)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由四会市、台山市、廉江市3个首批国家级创新型县(市)所在地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围绕任务支持方向,组织参与创新型县(市)建设的企业、高校、研究所、新型研发机构、合作社等单位申报项目;

(二)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由广东省7家(深圳除外)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或管理机构,围绕任务支持方向,组织参与园区建设的企业、高校、研究所、新型研发机构、合作社等单位申报项目;

(三)国家级“星创天地”建设:由相关地级市科技局发动辖内国家级“星创天地”单位申报,并完成项目论证评审,按各市推荐名额择优推荐;

(四)汕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和农业科技创新:汕尾市科技局及时与科技厅进行沟通协调,围绕任务支持方向,牵头编制资金实施使用工作方案,按工作计划做好项目申报组织与论证评审;


项目收益:

(一)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科技部2018年批准建设的肇庆四会市、江门台山市、湛江廉江市3个国家创新型县(市),每个县(市)支持400万元左右。原则上每个项目不低于50万元,资金投入方式可以采用事前立项资助或奖励性后补助;

(二)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广州、珠海、湛江、韶关、茂名、江门、河源7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每个园区安排200万元左右。原则上每个项目最低不低于20万元,资金投入方式可以采用事前立项资助或奖励性后补助;

(三)国家级“星创天地”建设:根据各地市推荐名额组织安排,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原则上每个项目20万元,资金投入方式为事前立项资助;

(四)汕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和农业科技创新:经费安排300万元。原则上每个项目不低于10万元,资金投入方式可以采用事前立项资助或奖励性后补助;


申报时间:

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23日。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二楼
客服热线:0755-86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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