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由四会市、台山市、廉江市3个首批国家级创新型县(市)所在地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围绕任务支持方向,组织参与创新型县(市)建设的企业、高校、研究所、新型研发机构、合作社等单位申报项目;
(二)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由广东省7家(深圳除外)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或管理机构,围绕任务支持方向,组织参与园区建设的企业、高校、研究所、新型研发机构、合作社等单位申报项目;
(三)国家级“星创天地”建设:由相关地级市科技局发动辖内国家级“星创天地”单位申报,并完成项目论证评审,按各市推荐名额择优推荐;
(四)汕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和农业科技创新:汕尾市科技局及时与科技厅进行沟通协调,围绕任务支持方向,牵头编制资金实施使用工作方案,按工作计划做好项目申报组织与论证评审;
项目收益:
(一)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科技部2018年批准建设的肇庆四会市、江门台山市、湛江廉江市3个国家创新型县(市),每个县(市)支持400万元左右。原则上每个项目不低于50万元,资金投入方式可以采用事前立项资助或奖励性后补助;
(二)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广州、珠海、湛江、韶关、茂名、江门、河源7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每个园区安排200万元左右。原则上每个项目最低不低于20万元,资金投入方式可以采用事前立项资助或奖励性后补助;
(三)国家级“星创天地”建设:根据各地市推荐名额组织安排,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原则上每个项目20万元,资金投入方式为事前立项资助;
(四)汕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和农业科技创新:经费安排300万元。原则上每个项目不低于10万元,资金投入方式可以采用事前立项资助或奖励性后补助;
申报时间:
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