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现代农业项目资助:
(一)项目由申报单位自主经营,单个项目的实际投资规模为200万元(含200万)以上,市外单个项目实际投资规模在300万元(含300万)以上;
(二)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评分得分均达60分以上(含60分);
(三)同一地点、同一项目建设内容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现代农业项目。
二、农业高新技术项目资助:
(一)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创新性强,推广应用潜力较大,产业化前景良好;
(二)拥有具自主知识产权或者授权使用的新品种或者新技术,或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科技成果;
(三)项目由申报单位自主经营。
三、农业产业化项目资助:
1、农业产业化项目
(一)本市注册经营且被评定为国家、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农业企业;
(二)农业企业在深圳市区域内建设,且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休闲农业项目;
(三)基地规模、产品质量、回运量等指标综合考评前20名的深圳市“菜篮子”基地。
2、 农业产业化项目贴息:
(一)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设施及加工设备建设;
(二)农产品加工配送基地的生产设施及加工设备建设;
(三)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者农产品生产基地;
(四)创办农业科研机构及技术研制、开发,先进技术和名、优、新品种的引进,畜牧、园艺、水产、蔬菜等农产品的包装、储藏、保鲜及关键技术的研制、引进和提高;
(五)农产品收购。
其中,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流动性资金贷款申报贴息的,贷款协议书上必须注明相应的贷款用途,不在本条第一款范围内的流动性资金贷款不予贴息。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资助
(一)农产品经营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体系建设项目;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含第三方检测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生产商的新型检测设备和检测技术的推广及应用项目;
(四)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建设及其他有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建设项目。
项目收益:
一、现代农业项目资助:
项目总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A类项目;70分(含70分)-79分(含79分)为B类项目;60分(含60分)-69分(含69分)为C类项目;小于60分的为D类项目。
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中:A类项目为优选支持项目,直接投入资助资金按照50%的比例计算;B类项目为一般支持项目,直接投入资助资金按照40%的比例计算;C类项目为候选支持项目,直接投入资助资金按照30%的比例计算。间接投入资助资金统一按照间接投入总额的20%计算,但资助资金超过10万元的,按照10万元计算;不足10万元的,按照实际金额计算。)
二、农业高新技术项目资助:
对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农业高新技术项目,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上的,采取事后资助方式进行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该项目资金总投入的50%,且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农业产业化项目资助:
1、农业产业化项目
(一)农业企业被评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广东省农业产业化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深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70万元(累计)、50万元(累计)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广东省农业产业化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深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年度监测合格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
(三)农业企业在深圳市区域内建设的休闲农业项目,被评定为“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和“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分别给予11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对基地规模、产品质量、回运量等指标综合考评前20名“菜篮子”基地的企业给予80万元的奖励。具体资助标准和方式按照业务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结果确定。
2、 农业产业化项目贴息:贷款贴息的标准为贴息金额不超过申报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90%,对每个龙头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资助:
不超过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50%,且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资助额度按照评审专家现场评审获得的不同等级(A、B、C级)对应不同补贴比例计算补贴额度,其中A级按照50%计算直接投入补贴额度,B级按照40%计算直接投入补贴额度,C级按照30%计算直接投入补贴额度。间接投入补贴额度统一按照间接投入总额的20%计算,补贴额超过10万的按10万元计算,不足10万元按实际金额计算。)
实施时间:
自2019年9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