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租对象:经评审认定为2019年宝安区实体经济发展标杆企业(附件:2019年宝安区实体经济发展标杆企业入选名单)
入住条件:
(一)职工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职工入住时劳动合同处于有效期内;
(三)职工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
(四)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入住备案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均未正在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六)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均未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或者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
入驻标准:
(一)单身职工、两人职工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40㎡以下的房源;
(二)三人及以上职工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50㎡-60㎡左右的房源;
(三)建筑面积为80㎡左右的房源需至少安排两名单身职工或两个职工家庭合租。
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23日(纸质申报)
附件:2019年宝安区实体经济发展标杆企业入选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