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利息补贴类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最高100万元奖励
2019-10-16至2019-11-15地域要求: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
1年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服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活动详情


一、基本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上年度产值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


二、专项条件:

(一)每次贴息总额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纳税额。

(二)补贴范围:上年度企业因使用银行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或开拓市场而发生的利息。

(三)企业每年可申请一次,每次最多可报3笔贷款。

(四)企业申请贷款利息补贴的项目必须实际已发生利息支付。企业贷款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内的,在企业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后方可申请。企业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在企业归还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利息后方可申请。企业存在逾期不归还贷款或产生逾期利息、加息、罚息或其他违约金等情况的,不予资助。


项目收益: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上限,给予50%的利息补贴,最高100万元。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1月15日(网上申报)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二楼
客服热线:0755-86210909
创新牛 版权所有 ICP备案:粤ICP备171648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