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注册地在南山区。
(二)申报单位上年度首次认定或复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主要材料要求:
(一)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三)上年度及本年度至申报月期间的国地税完税证明;
(四)有效期内的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实际控制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可登录“深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系统http://61.144.226.201:81/”提交查询申请,或携带相关材料到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现场申请);
(五)项目申请日之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实际控制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六)上年度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复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