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评审制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配套扶持
最高3000万
2018-04-10至2022-04-10地域要求: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2年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活动详情

资助项目


龙岗区评审制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配套扶持50%、最高3000万元


事后资助


常年受理(8月31日前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作为当年的项目。9月1日-12月31日间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作为下一年度的项目)纸质材料提交至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在龙岗区注册、纳税的科技型企业

 

(一)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依法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项目获得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立项扶持。

 

(三)获得上级立项扶持2年内提出申请,项目正常开展。                   

所需材料

                        

1、创新平台发展项目申请书(需2份原件,0份复印件,要求:登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apply.szsti.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3、营业执照(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4、税务登记证(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非事业单位提供,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5、上年度完税证明(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非事业单位提供,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单列科技服务收入)

7、申请国家和省、市项平台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8、国家和省、市平台项目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办事窗口: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45分(节假日休息)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89239347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二楼
客服热线:0755-86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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