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龙岗区评审制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配套扶持50%、最高3000万元
事后资助
常年受理(8月31日前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作为当年的项目。9月1日-12月31日间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作为下一年度的项目)纸质材料提交至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在龙岗区注册、纳税的科技型企业
(一)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依法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项目获得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立项扶持。
(三)获得上级立项扶持2年内提出申请,项目正常开展。
所需材料
1、创新平台发展项目申请书(需2份原件,0份复印件,要求:登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apply.szsti.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3、营业执照(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4、税务登记证(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非事业单位提供,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5、上年度完税证明(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非事业单位提供,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单列科技服务收入)
7、申请国家和省、市项平台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8、国家和省、市平台项目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办事窗口: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45分(节假日休息)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89239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