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在罗湖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包括2016年度及2015年度未享受过此项政策的企业)。
(三)新搬迁至罗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包括上一年度)。
主要材料要求:
(一)《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申请书》(申报指南-表格模板下载-下载后填写打印盖章扫描上传)
(二 )企业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验原件)
(三)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上年度国地税完税证明
(五)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盖章,验原件)
(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盖章,验原件)
(七)有效期内的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实际控制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八)项目申请日之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近三年内申请单位“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九)两年内无违法行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