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2019年科技获奖奖励
最高300万元奖励
2019-08-05至2019-08-09地域要求: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
无要求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活动详情

申报条件:

1.科技获奖奖励的申报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坪山区内依法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

  (二)已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奖励的项目只能申报配套奖;

  (三)申请奖励对象为个人须满足近三年无违法犯罪。

2.申报科技获奖奖励的单位应获得以下奖励其中之一:

  (一)上一年度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奖励;

  (二)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优秀奖”项目,申请单位应为第一或第二专利权人。

3.申报科技创新类竞赛奖励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是在坪山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上述企业的工作人员;

  (二)申请人上年度参加有关行政单位举办的生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生命健康产业领域的国际、国家、省、市级科技创新类竞赛并获得前三等奖。



项目收益:

(一)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科技奖励的科技企业及科研机构,且作为获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的,按照国家、省科技奖励奖金的200%给予配套奖励;作为获奖项目其他参与单位的,按照国家、省科技奖励奖金的100%给予配套奖励。奖励基数为申请单位实际获得的上级奖励金额,每个单位每年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

(二)对获得深圳市科技奖励的单位、个人,按照市奖励奖金的100%给予配套奖励,每个单位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的,每项奖励50万元,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银奖的,每项奖励35万元,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优秀奖的,每项奖励25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专利奖金奖的,每项奖励2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专利奖优秀奖的,每项奖励15万元。

(四)对获得行政单位举办的科技创新类竞赛前三等奖的,国际、国家级赛事分别给予2万、1.5万、1万元奖励,省、市级赛事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6000元奖励。



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2019年8月5日上午9点至8月9日下午17点30分;

2.纸质申报:2019年8月7日上午9点至8月13日下午17点30分。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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