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企业类型:常规企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二)上一年度以来,申请人已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主要材料要求:
(一)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电子文档;
(二)单位申请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度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自然人申请的,盐田区户籍居民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非盐田户籍居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最近一年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最近三个月的社保清单原件;
个人申请的,盐田区户籍居民提供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非盐田户籍居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最近一年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最近三个月的社保清单复印件;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明细表(含登记证号、软著名称、发证日期、权利获取方式)原件;
(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软件著作权权利的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编制封面及目录,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